发布时间:2014/2/24 16:57:36 来源: 作者:
统计局对30.8万家企业电子商务情况进行调查。值得注意的是,参加调查的30.8万家企业中,有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企业仅为22573家,占调查企业总数的7.3%。调查进一步显示,B2B在我国电子商务中占比超过80%。
重庆商报讯 商报记者从统计局网站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了解到,通过对全国30多万家企业的调查发现,虽然我国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增长迅速,不过仍有超过9成的企业尚未涉足电商。
仅一成企业有电商交易
该项调查由统计局利用企业“一套表”平台,通过联网直报的方式,对30.8万家企业电子商务情况进行调查。被调查的30.8万家企业电子商务年交易额为28825.2亿元,比上年增长17.6%。
不过,值得注意的是,参加调查的30.8万家企业中,有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企业仅为22573家,占调查企业总数的7.3%。
调查显示,企业电子商务最活跃的是广东省,电子商务交易额为4921.7亿元,其次是江苏,为3410.4亿元;排在第三位的是北京,为3375.4亿元;排在第四至第六位的分别是山东、上海、浙江。这六个省、市占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64.5%。
B2B仍是电商销售主体
统计局的调查显示,电子商务改变了企业的经营模式,降低了企业交易费用和经营成本。从2012年电子商务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看,批发和零售业占比最高,为37.2%;其次是教育,为27.8%;交通运输、仓储和邮政业的电商交易币种为27.5%;制造业则达到24.5%。
从企业数量来看,电子商务交易额的前100家企业中,制造业有69家,批发和零售业有27家,服务业有4家。交易额的前100家中,没有建筑业、住宿和餐饮业、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。100家企业的电子商务交易额高达18322.4亿元,占全部电子商务交易额的63.6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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