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08/4/19 0:00:00 来源: 作者:
随着天助公司在全国市场的销售渠道日趋成熟,各级合作伙伴也日益增多,为了创建市场公平、有序的发展环境;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,特发出以下通告:
1. 各合作伙伴必须遵循地域性原则,可以在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开展业务,不得跨区操作,因情况特殊需要跨区签单的,须先通过OA系统合法保护,并提交申请报公司总部批准后方可进行。
2. 终端客户的保护必须遵循公司的客户保护系统(即CRM系统),原则上在未违反总部发出的销售政策的情况下,以CRM系统保护为准。
3. 针对恶意保护或抢单者,总部将根据公司文件TZ-YYZX-006《客户保护系统撞单解决方案》处理,裁定客户最终归谁,并对违反市场秩序的合作伙伴给予黄牌警告一次。
本文件自签发之日起执行,望各合作伙伴严格遵守。
深圳市天助人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中心
2008-4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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